2012年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在建规模大、任务艰巨的一年,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支持力度,中央财政规模将大于去年,首批450亿资金已经在1个月前下放到地方,地方财政也要加大投入。 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地方政府要依托规范的保障房融资平台,发行企业债券,扩大发行规模,并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地方政府要积极研究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商业贷款贴息政策,并给予适当的利率优惠。同时各地要创新投融资机制,灵活运用资本金注入、税收减免等政策措施,吸收民间资本参与到保障房的建设和运营当中来。今年上半年中央将出台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 要确保落实土地供应,各地依据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项目,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保证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对于涉及新型建设用地,提前确定地块,抓紧确定土地征收,确保土地的及时供应。 二是优化规划设计。我们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和现阶段的国力出发,重点保证群众的基本住房需求,用有效的资源解决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要坚持提供户型小、功能全、质量可靠的保障性住房。这是我们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发展方向。 在发展保障性住房乃至商品住宅时都应合理确定户型面积,充分考虑群众的实际生活需要,保证必备的居住功能,要注重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努力提高保障性住房的设计水平,合理配置住房的内部空间,做到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前一段,部里面开展了公共租赁住房优秀设计方案征集,并将设计方案选优后汇编成册,已经下发到各地,供大家在保障性住房建设中使用。 保障性住房在城区边远地带要尽快把路、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学校、医院、商业等服务设施完善起来,有条件的地方要提高在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中配建廉租住房,促进不同群体的相互融合。 三是抓好工程进度。各地要制定项目工程计划,公开项目信息,落实工作责任,全面推进新开工项目的建设。各地住房保障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优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抓紧开展新开工项目的选址、土地规划、手续办理等前期工作,落实施工条件,力争项目尽早开工建设。提高投资完成率,力争年内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 四是抓好质量监督,要做到项目资金充足,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终身制,按照施工制度和建设标准及时拨付项目工程款。要严把规划设计招标、投标、建筑用材、施工监理、实施全过程的监管,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标准规范,把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合格工程。要实现项目法人永久负责制,实行勘察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终身责任制。监督考核是保证质量的重要抓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继续开展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重点的督察巡视。要建立保障性住房质量回访制度,对交付使用的工程定期回访,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置。 五是确保公平分配。分配不公平,不合理,不仅会浪费国家资源,而且会产生新的社会不公,必须严格执行保障性住房配租配售的准入标准、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制度,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者是基本的供应对象。 今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起草基本住房保障条例,将下发公共租赁管理办法,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各地也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机制,强化分配过程的监督管理,做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审核程序、配租配售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健全纠错机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公共适用租房利益调节机制,消除牟利空间。 六是创新运行机制。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持续进行,如何管理好这些保障性住房是一个需要格外重要的问题,各地要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新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既可采取住户自我管理,也可以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由具有房屋管理经验和良好信誉的单位负责运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管理水平,使住房和公用设施始终保持在良好的运营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