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营改增”从曾经遥远到现在必须面对,从开出第一张增值税发票到纳税申报,我们在工作中遇到许多疑难和困惑,本司聘请一线税务专家,精选100个“营改增”问题,为您答疑解惑,这些问题涵盖“营改增”各个行业实际操作中的发票开具管理、计税方法、增值税会计核算、申报表填报等重点问题,答疑明确清晰,实操性强,帮助您顺利度过“营改增”各个关口。
税务稽查是每位财务人员头疼的问题,而税务机关稽查“查账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查案必查票”的“三查”方针,使发票问题成为企业的头等大事,而来势汹汹的营改增使发票风险更加扑朔迷离、步步惊心。合同是税收筹划的最好工具,同时也是涉税风险的重要载体,合同签订得当,可以有效降低税负,签订不当,税收风险激增,可谓成也合同,败也合同。
为解决以上问题,让房地产、建筑等相关企业真正规避纳税风险,合法合理节税,提升企业的税收安全。本次携手富老师老师特举办“全面“营改增”精选疑难100问答与税务稽查应对专题培训”。全程实战、实用、实效。直击关于营改增的热点与痛点,一起来吧,度过一个绝不枯燥,又绝对超值的两天!
【金牌讲师】
富老师:资深税务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二十余年,多次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房地产业税收教学研讨、教案编写及税收大要案稽查工作,有较深厚的税收理论功底和较丰富的税务稽查实战工作经验。 同时,多年来,一直在全国各地循环从事房地产税收教学工作,授课时间长达几千课时,教学地点遍及全国二十九个省、市、自治区。教学内容涉及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税务行政法、税收筹划等多个学科,有着十分丰富的教学经验。
【课程对象】
各房地产企业,建筑等相关企业领导,项目负责人、主管财税领导、财务总监、税务经理、财务人员以及税务、会计师事务所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讲:“营改增”综合疑难问题及解析
1.营业税差额计税余额如何处理?能否抵减增值税?
2.营改增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营改增前税款如何处理?
3.营改增后原营业税发票是否还能开具?如何申报纳税?
4.在2016年4月30日前签署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合同,且合同的执行期延续到5月1日之后的如何处理?
5.营改增后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范围有哪些?
6.单位食堂承包对外营业,如何确认增值税纳税人?
7.扣缴义务人与委托代征有哪些区别?
8.扣缴义务人扣缴增值税时是否考虑自身和对方是否为一般纳纳税人
9.股权转让是否属于增值税征收范围?
10.纳税人以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作为投资,是否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1.商贸公司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兼营没超过500万元的室内装饰,室内装饰可以按小规模3%征收吗?
12.收取客户违约金是否属价外费用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13.增值税销售额是否必须与企业会计核算的收入金额一致?
14.职工食堂向职工收取的餐费收入是否征收增值税?
15.临时劳务人员为单位提供劳务是否征收增值税?
16.单位无租使用职工车辆是否征收增值税?
17.公司之间(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无偿使用房产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8.公司之间无偿使用资金(总分公司、母子公司)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19.商场无偿提供车位、无偿存包服务是否视同销售服务征收增值税?
20.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税务有哪些惩罚措施?
21.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餐饮服务支出,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2.一般纳税人支付的娱乐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3.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住宿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4.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会议费,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25.旅游服务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26.哪些情形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2016年5月1日至7月31日,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能否计算抵扣进项税?
28.超过法定认证期限未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补救?
第二讲: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
一.房地产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
29.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本市跨区县从事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营改增后应在哪里申请办理防伪税控设备及领用发票?
30.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清算,增值税能否从扣除项目中的税金及附加中扣除?
3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销售开发产品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是先还原不含税销售额扣减土地价款,还是先扣减土地价款再还原不含税销售计算销售额?
32.企业取得市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土地出让金财政票据能否作为扣除凭据?
33.允许扣除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扣除土地价款包含那些项目,是否包括大配套费等?
34.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但未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能否扣减?
35.开发企业取得政府返还土地出让金部分能否从销售额扣减?
36.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营改增后开发,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价款能否扣除?
37.营改增前取得土地使用权,分期开发,营改增后开发,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价款能否扣除如何计算扣除金额?
38.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一次拿地、分次开发”,如何扣除土地成本?(分两步)
39.同一法人多项目滚动开发,新拿地支付的土地出让金是否能够在其他正在销售的项目的销售额中抵减?
40.建设方提供材料的“甲供材”营业税政策,营改增后,建筑方增值税计税依据还包括甲方提供的材料?
41.开发企业与门窗安装企业签订门窗责安装合同,门窗安装企业提供,如何进行增值税处理?
42.开发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制电梯负责安装增值税发票如何取得?
43.主体内的样板间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
44.精装修房装修费、家具、家电增值税进项税能否抵扣?
45.项目主体内的建造售楼处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
46.项目主体外的自建售楼处的设计、装修以及家具等费用增值税如何处理?
47.买房赠送汽车、家电、家俱业务是否视同销售?
48.买房送装修业务是否视同销售?
49.“买房送车位”业务是否视同销售?
50.分签销售合同和装修合同有无必要?
51.以老带新奖励业务业费用增值税处理?
52.以老带新免物业费业务是否视同销售?
53.“零首付”业务增值税风险?
54.营销礼品和物品业务增值税处理?
55.拆迁补偿中实行产权调换是否视同销售,其增值税计税依据如何掌握?
56.“交1000抵1万”销售业务应当如何操作业务流程、合同价款、开具增值税发票?
57.开发产品出租签订免租期合同增值税风险点
58.转让在建楼盘如何进行税收处理?
59.向客户收取违约金增值税如何进行处理?
60.人防设施建造地下车位“出售”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61.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增值税如何处理?
62.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开工日期在4月30日之前的同一《施工许可证》下的不同房产,如开发项目中既有普通住房,又有别墅,可以分别选择简易征收和一般计税方法吗?
63.房地产对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对象是以房地产项目为对象,还是以整个纳税主体为对象?
64.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兼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免征增值税的房地产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如何划分?
65.房地产公司有四个项目部,全部选择简易计税,总部发生的费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不可留抵,待以后新项目时按一般计税时抵扣?
66.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规定扣除土地价款能否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如何进行纳税申报?
67.房地产开发企业预收款范围及如何开具发票及进行纳税申报?
68.我们现有房产老项目选择简易征收,新项目正谈判中,请问现在日常费用报销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认证吗?是不是如果在180天内取得新项目,这部分专票就可以抵扣?
69.房地产开发企业增值税留抵税额是否可以抵减预缴税款?
70.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不动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掌握?
71.房地产开发企业老项目征收方式是否向税务机关备案?
二.建筑安装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
72.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未开始前收到的备料款等预收款征税?
73.建筑服务已在营改增前完成,按合同规定营改增后收取工程款如何征税?
74.建筑分包合同老项目如何判断?
75.如何理解“如超过规定期限,在建筑服务发生地办理税务登记的,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重新购买税控设备,领取开具发票”?
76.建筑业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是否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7.甲供材方式的如何选择才能税收利益最大化?
78.营改增之前的未完工建筑老项目,在营改增之后完工,应开具地税发票还是国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79.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在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增值税发票在哪里开具?
80.建筑服务和租赁服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一些特殊规定?
81.建筑安装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发票地点如何确定?
82.提供建筑服务和房地产开发的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时间如何掌握?
三.酒店、物业公司等服务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
83.纳税人从事餐饮外卖服务是否按照提供餐饮服务纳增值税?
84.宾馆无偿提供早餐、免费上网是否视同销售征收增值税?
85.宾馆(酒店)在楼层售货或房间内的单独收费物品如何征收增值税?
86.餐饮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否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
87.餐饮业一般纳税人向农产品批发、零售纳税人采购的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四.其他行业“营改增”疑难问题及解析
88.营改增后企业出租地下停车位,应按什么税目缴纳增值税?
89.生活服务业试点纳税人以销售预存卡、储值卡方式销售服务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90.以不动产对外投资是否缴纳增值税?
91.2016年4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在建工程,完工后用于出租是否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92.转租房产是否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93.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出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购入房产1套给B公司,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房产购入原价120万元,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94.A建筑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式。收取B公司工程款100万元,支付C公司分包款80万元。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何进行纳税申报?差额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95.营改增后,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否也在国税缴纳?
96.劳务派遣服务是否可以差额征税?
97.出租土地使用权按什么项目缴纳增值税?
98.原增值税对经营租入的房屋建筑物的改建支出,其进项税额不可抵扣,营改增后,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99.试点纳税人5月1日之前发生的购进货物业务,在5月1日之后取得进项是否可按规定认证抵扣?
第三讲:增值税背景下最新税务稽查改革动态
1.2016年税务稽查新动态及重点稽查领域
2.税务机关的稽查的四大必杀技
第四讲:新形势下的房地产企业融资涉税分析
第五讲:专家现场答疑互动,解答学员营改增疑难问题。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中国房训网
【时间地点】2016年7月15-16日 长春(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人民币3280元/人(讲师费、场地费、学习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789-925 QQ:2442760608 E-mai:fangxunwang@qq.com 微信号:fangxunwang
[注:本课题亦可作为企业内训,请需要的企业电话联系: 400-6789-925]
【2016年7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
7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http://www.hfsup.cn/training/pxdt/index.htm
【2016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
2016年度房地产精品课程培训计划(120期精品房地产专业课程,为您量身打造!):http://www.hfsup.cn/2016peixun.htm
(含:商业地产、工程管理、设计管理、景观设计、营销策划、销售技巧、采购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客户关系、精装修、开发管理、法律法规、地产金融、投融资管理、精装修管理、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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