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背景】
物业企业收取物业费只能勉强生存,但如果能充分运用好自己良好的资源,则可以使自己的资金收益以及与业主的关系更加的紧密与融洽,更能锁定业主的忠诚并扩大自己企业的影响力。
同时,物业服务收费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管理重要工作之一,也是物业管理企业现金流入的主要渠道,是企业持续经营的重要条件,是企业利润的重要源泉,是保护广大业主权益的重要手段,是企业经营成果的重要标志。也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业主(物业使用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认可和满意程度。但在现实物业管理活动中,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数据,我国目前在物业发展水平高,相对行业发展较成熟的区域,物业服务的收费率也就在70%左右。低的收费率那就更低了,有些都达不到50%。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住宅物业项目收费费这样的问题,就会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资金保障及企业发展生存形成障碍,不利于企业服务水平的提高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甚至可能陷入物业服务企业服务水平下降并与业主纠纷不断的恶性循环,以及因收不抵支而退出服务的住宅项目。同时对整个行业发展、政府职能的转变及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极为不利。
本课程旨在通过对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收费问题进行剖析,以标杆企业精细化操作方法的深度解读,重点阐述关键控制点,分析其背后原因和目的,揭示管理精髓和本质,从而真正掌握、并融会贯通,避免生搬硬套。
【课程收益】
本课程通过法规解析、细化操作要点剖析、和详实的实战案例,结合标杆物企成功运作并取得良好成效的经验。加深对物业收费管理难问题解决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了解并掌握物业费用测算及收费工作中细化的操作方法和要点把控;借鉴成熟经验与案例,做好事前防范并完善管理体系!同时与大家共同分享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和难点。
【学员对象】
※物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物业公司项目经理、物业公司客服经理、主管及收费客服等;
※各级房地产管理局和物业主管部门人员、各级物业管理协会相关人员、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
【金牌导师】
戚老师:
住建部干部管理学院、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全国物业行业协会特聘教授。法学硕士与工商管理双硕士。曾任过大型国有企业学校、人力资源部及两家大型上市地产集团的高职管理人员。具有十多年的房地产及物业行业培训经验,现为多家企业进行顾问指导。对房地产及物业行业的法律法规及具体实施操作运营方法具有非常独到的见解,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战操作经验,信息量大,背景知识丰富,培训针对性强, 在培训指导下具体操作思路清晰,关键点把控到位。同时注册物业师与北京项目物业经理人员等相关房地产资格考试的通过率非常高。目前已受邀为百余家房地产企业及主管部门做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营销策划及成功沟通管理等方面培训和咨询。培训授课条理清晰、结构严谨、层次分明、通俗易懂、生动活泼,注重与学员的互动交流,有极强的感染力,并注重实效,有很强的实操借鉴意义,受到业界的一致好评。
【课程大纲】
一、物业企业经营思路
二、物业服务收费
1)物业费构成 及如何测算费用
2)定价形式
3)收费方式
4)我国住宅物业收费现状
5)收费难的危害
三、物业项目收费难原因分析
1)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低
2)物业服务费收缴率低
3)公用市政部门的不合理收费
4)第三产业的扶持补偿政策未能落实
四、收费难的对策
1)物业服务企业自身完善
2)引导业主支持
3)推动政府齐抓共管
4)争取开发企业品质提升与扶持
5)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功能
6)带动相关部门联动
五、司法案例分享
六、品牌成功企业案例分享。
【课程说明】
【主办机构】中国房地产培训中心 中国房训网
【时间地点】2015年4月18-19日 哈尔滨(具体地点开班前一周统一发《报到通知》另行通知,详情请咨询会务组)
【培训费用】2860元/人(含学习费、场地费、资料费、茶歇),会务组提供酒店代订服务,如需住宿请在报名回执单中说明,会务组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报名咨询】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6789-925 QQ:2442760608 E-mail:fangxunwang@qq.com 微信号:fangxunwang
[注:本课题亦可作为企业内训,请需要的企业电话联系: 400-6789-925]
【2015年4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
4月份最新房地产培训课程:http://www.hfsup.cn/training/pxdt/index.html
【2015年房地产培训计划】
2015年房地产培训计划下载(近800场房地产专业课程,为您量身打造!):http://www.hfsup.cn/dongtai/notic_4392.html
(含:商业地产、工程管理、规划设计、景观设计、营销策划、销售技巧、采购管理、运营管理、项目管理、成本管理、物业管理、财务管理、税务筹划、人力资源、客户关系、企业战略、项目管控、标杆专题、楼盘考察、投融资管理、精装修管理、旅游地产、养老地产、工业地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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